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机床工具分会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招商 » 政策导向 »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日期:2014-10-15 15:58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招商区域:全国
  • 浏览次数1829
  • 留言咨询
 
详细说明

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4101日起至20151231日,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,下同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,免征营业税。

财税〔201471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 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4101日起至20151231日,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,下同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,免征营业税。

 

财政部   国家税务总局

2014925

 
[ 招商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 
联系方式
您还没有登录,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
免费注册为会员后,您可以...
发布供求信息 推广企业产品
建立企业商铺 在线洽谈生意
还不是会员,立即免费注册
 
该企业最新招商